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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州發(fā)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認真做好新修訂《會計法》的學習貫徹工作
2017-12-26
2017年11月4日,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《關于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〉等十一部法律的決定》,新修訂的《會計法》于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。
根據(jù)河南省財政廳關于轉(zhuǎn)發(fā)《財政部關于認真做好宣傳貫徹新〈會計法〉有關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要求,12月19日下午,財務部組織財務人員在集團904會議室認真學習貫徹新修訂的《會計法》。
《會計法》是會計工作的根本大法。本次《會計法》的修訂,突出了加強法治、強化監(jiān)管和嚴格懲治的精神,雖然取消了會計從業(yè)資格證書,但對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(yè)能力提出更高要求,并規(guī)定做假賬的會計人員終身不得再從事會計工作。
通過本次學習,會計人員深入理解和全面掌握新《會計法》的各項規(guī)定,統(tǒng)一思想,提高認識,嚴格做到依法辦事、盡職盡責,推動集團共同學法知法懂法遵法,進一步增強對新《會計法》權威性的認知。